徇私枉法难逃法网一民警枉法办案被判六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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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4: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同一犯罪事实,却被认定是两人嫖娼、两人强奸。昨日,这一闹剧的制造者、原郑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孙超被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由于孙超等人的“干扰”而拖了3年的轮奸案也一并作出判决,荆永峰、王斌、张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8年。 2000年9月的一个晚上,荆永峰、王斌、王为民、张雷四人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任 孙超与另一治安员在看守所提审王斌、王为民时,为二人提供写好的翻供笔录,教唆二人翻供、串供,把以前供述的强奸犯罪说成嫖娼行为。孙超又安排让两人的家人各拿5000元,以金钱引诱受害人张青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推翻以前的陈述,称与王为民、王斌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并且两人事后还给她有钱;而与张雷、荆永峰发生性关系是被迫的,也就是被强奸。今年7月,公安机关通知张青到案再次接受调查,孙超教唆张青继续作伪证,并让王斌、王为民的家人再出钱给张青,且把两家让其转交张青的1.1万元据为己有。由于孙超的幕后操纵,导致案件主要证据发生了变化,同一犯罪事实两人嫖娼、两人强奸。法院两次开庭而无法作出有罪判决。依照法律程序,不得不对犯罪嫌疑人王为民、王斌取保候审。王为民被取保候审后潜逃,至今未抓获。 今年7月份,金水区检察院仅用14天时间就成功侦破这起特大徇私枉法案,将畏罪潜逃的孙超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从而使受害人、被告人同时翻供的轮奸案真相大白。(记者赵珊 刘静) 线索提供 孙刚 洪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