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抓贼却成刑事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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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9:06 新快报 | |
公诉人指控两当事青年殴打小偷致死,辩方律师则称当事人是正当防卫 新快报记者 杜宇轩 见到手拿凶器的偷车贼,两名湖北籍青年奋勇上前抓捕。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小偷死了。结果这两名见义勇为的青年被检察机关指控打死了小偷,控告他们犯故意伤害罪。昨日 事件:两青年抓贼反而成被告 “抓贼!有人偷汽车!” 2003年5月13日凌晨3时许,章国兵夫妇大喊起来,他们发现有两个人在偷自己停放于楼下的汽车,其中一人在外面放风,另一个已钻进汽车里面。章国兵的脚有残疾,所以他赶忙叫了同住一层楼的两名年轻的湖北老乡———李伟和沈捷敏来帮忙抓小偷。情况紧急,李伟穿着短裤和拖鞋就和沈捷敏冲下了楼,分头包抄围追小偷。小偷一见来了人,赶紧弃车逃跑。 当过兵的李伟跑了不到10米往前一扑就把小偷扑倒了。小偷爬起来继续跑,还亮出了一把螺丝刀。李伟和沈捷敏紧追不舍。小偷再次被扑倒,却拿出匕首对准李伟狠刺过去。李伟躲开后继续追。追到花都区公益村村委会门口时,李、沈二人追上了小偷,小偷则凶狠地挥舞着匕首反抗。在经过一番纠缠后,小偷被制服。李伟的脚也受伤。 李伟和沈捷敏本来做了件见义勇为的好事,没想到几天后他们被行政拘留,继而被刑事拘留、逮捕。10月24日,花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控告李、沈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指控:二人追打小偷致其死亡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许一直持续到下午约14时20分。据检察机关指控:5月13日当天,李伟和沈捷敏在制服小偷后,两人对小偷拳打脚踢,致使其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19日死亡。检察机关出示了3名治安队员的书面证人证言,但这3人昨日均未到庭。书面证言称,3名治安队员听说有人打架,赶到现场时,他们发现两名青年用脚踢打躺在地上的一名男子。治安队员制止后,两男子才停手。后来,他们辨认该两名男子正是李伟和沈捷敏。控方还出示了章国兵夫妇在派出所做的笔录,证实李伟和沈捷敏在制服小偷后殴打小偷。章国兵还证实沈捷敏拿出皮带抽打小偷。后经公安机关查证,被打死的小偷是个“白粉仔”。 事发后,沈捷敏承认自己和李伟在制服小偷后,两人一起用脚踢小偷,但他不承认自己用皮带抽打小偷。在法庭上,沈捷敏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宽处理。但李伟却从头至尾都喊冤枉。他称自己根本没有打过小偷,打人的是沈捷敏,在制服小偷后,他感到脚在流血,就坐到了旁边的花坛上,后来被人送去诊所包扎。而李伟在公安机关做过4份笔录,只有第一份称对小偷拳打脚踢,后三份都不承认。 焦点:双方证人证言冲突 昨日出庭的5个证人分别是车主章国兵及其妻子朱建平、摩托车司机徐路、房东阿红和章国兵的老乡朱金胜。朱金胜与两被告人同住一层楼,他称当时两被告人下楼后,他马上跟去目睹了从追小偷到小偷倒地的全过程,他证实李伟没有打小偷,李伟当时脚受伤在旁边的花坛上坐着,而3名治安队员是在他之后到达。 章国兵夫妇在法庭上部分否认了当时在派出所作的证言,再次陈述当日见到的情景。朱建平证实,朱金胜第一个跟下去,她紧随其后,到现场后,她没有看见李伟打小偷,她非常肯定地说,治安队员是在她之后到达的。 摩托车司机徐路证实当时他到达后看见小偷已躺在地上,李伟在旁边花坛上坐着,他搭李伟去诊所疗伤。 李伟的辩护律师刘士辉称,3名治安队员是在事情发生一百多天后的9月份在公安机关做的询问笔录,时间过去这么久,记忆应不太清楚。而3名治安队员的证言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定罪的关键证据,三人却不到庭接受质证,因此,依法应不予采信。他还指出,据其向医院了解,小偷入院后曾拒绝治疗,而小偷的家人也因其“白粉经历”而不肯出钱抢救。 悬念: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检察机关最后发表公诉意见说,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治安队员与被告人无利害关系,所以他们的证言可信度高。车主夫妇在法庭上改口,可能是因为觉得亏欠李伟,而故意为其开脱。李伟殴打小偷的情况也有同案沈捷敏的供述证实。但检察机关还多次指出,二被告人本来是见义勇为。而且他们殴打小偷的前提是小偷偷车被追捕过程中还行凶,情节非常恶劣,小偷还是吸毒者。所以,公诉人多次建议法庭考虑对两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刘士辉律师提出,二被告人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小偷在被抓捕过程中使用凶器,其行为依法已转化为抢劫。对这种暴力犯罪,刑法规定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而且,当时从追捕到小偷倒地整个过程不到五六分钟,小偷还一直在反抗,不可能要求两被告人分寸把握得特别好,因此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据了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