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宠物犬甭想拿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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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0:04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东庚核心提示:11月25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决定城市居民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不宜采取家中有无猫、狗等标准来简单划分。但沈阳市仍坚持“养宠物不得享受低保”的标准。 今报讯民政部表示,审批享受低保待遇,关键要看申请人的条件是否符合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单纯以申请人家中有无彩电、冰箱、是否养宠物等,作为给予低保待 就此事昨天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民政局低保处的袁革处长。袁处长表示按照沈阳市的相关规定,办理养犬手续的登记费是1000元,每年养犬的注册费用是500元,再加上养犬诸如喂食、医药等日常开销,平均下来,让每月审领低保金的居民开销,并不现实。 另一方面,如果不办理正规的养犬手续,就成了养“黑犬”,那么这种行为又与沈阳市政府在三环内严控养犬的情况相冲突。所以,低保户养犬在这两个方面,都说不过去。 在《沈阳市最低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沈阳的低保户不能养犬,表面上看,可能是与民政部新近的要求有冲突,但是根据上述的原因,这个要求并不矛盾。 沈阳在2002年10月,制定《沈阳市最低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这部地方性法规时,在全国尚属首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