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也要举行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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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0:37 现代快报 | |
记者 郑春平 快报讯昨日,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人事局、监察局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意见》,再度要求政府部门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收费行为都必须规范、透明、合理,必要的还必须引入听证制度。 按照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实行法定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由法律、法规设立,或者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设立。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且要严格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另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引入收费听证制度。在市权范围内,对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大的拟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该事先进行听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听证由市财政或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听证代表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市民和专业人士参加。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