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儿子非亲生索赔却无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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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05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萧剑华琼 宁波晚报讯慈溪市某村的吕某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将前妻以及被他认为是第三者的同村男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对他多年来开支的抚养费作补偿,并向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慈溪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原告吕某称,他与妻子在婚后初期感情尚可,1988年有了个儿子。对儿子他一直是疼爱有加,但后来妻子却以种种理由嫌弃他,并在去年10月提出离婚。他听说妻子曾向同村一男子讨要“抚养费”,就怀疑儿子可能不是他亲生的,而是妻子与该男子所生。在法院审理他与妻子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他也曾提出这个疑问,妻子并未作反驳。 法院当时依法判决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儿子归女方抚养。但事后,吕某心中还是有气,他觉得被前妻与他人蒙骗了多年,让他在不知真情的情况下糊里糊涂倾注父爱,抚养他人所生的孩子。 今年3月,吕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以及被他认为是第三者的同村男子向他补偿儿子抚养费4.5万元,并索赔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审理期间,他要求作亲子鉴定,但两被告拒绝配合。 慈溪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亲子鉴定的申请应当慎重处理。由于两被告不同意作亲子鉴定,而且原告吕某也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故对他要求作亲子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最终依法驳回了吕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