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用《消法》一样好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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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1:24 半岛晨报 | |
买来变质猪肉“老外”获双倍赔偿 晨报讯 (焦桂菊记者黄晔楠)日前,大连市工商局沙河口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了一起来自赞比亚的消费者戴先生的投诉。这是该分局12315和消协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位外国消费者投诉。 今年11月中旬,戴先生在大连某超市购买了价值近30元的猪肉,回去发现肉已经变质。大连市沙河口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立即与该超市取得联系,调查事实经过后认为,戴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于是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双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按规定,《消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消费者。戴先生认为,作为外国人在中国消费,选择什么样的消费环境是最重要的。自己之所以选择该超市,认为它是国际知名连锁的超市,在管理上符合国际标准,但是在购物时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自己根本没有想到。戴先生说主要是想通过此事,给超市提个醒,希望今后不要出现类似的问题,同时也希望他们要加强超市商品流通领域的管理,让消费者买的商品能够个个放心。 分局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消费者的责任,不论你来自何方,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