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江宁 通讯员 杨蔚蔚]2003-11-28 01:04打伤同室犯人钻下水道想逃我市检察机关对发生在某监狱的两起案件提起公诉,俩犯人被加刑本报记者 高江宁 通讯员 杨蔚蔚
本报讯市人民检察院城郊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大连地区某监狱对两起案件的处置存在问题,先后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10月20日、11月24日,打伤同室犯人的侯庆久、 脱逃未遂的庞志林先后被法院追加了刑期。今年34岁的罪犯侯庆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去年7月进入驻大连地区某监狱服刑。侯庆久入监后心中暗定要在牢房内“称霸立棍”。为此,他将每次吃剩的水果罐头瓶子存放起来,以备“行凶”时用。每当与同监室犯人因一点琐事发生纠纷时,他就乘人不备,用罐头瓶砸击同室人头部。侯庆久先后用这种偷袭手段击伤3名同室犯人,并多次殴打同监室犯人致轻微伤。但该监狱以罚代刑,有案不立。今年6月,城郊检察院驻某监狱检察室检察官在查阅该监狱罪犯严厉管制登记档案材料时发现此案,城郊检察院要求该监狱立即立案侦查。该监狱对此案进行了侦查,由城郊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0日,某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侯庆久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即加刑一年)。某监狱犯人庞志林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今年8月28日5时40分左右,庞志林在狱区内出工路上,借口上厕所,蹿到监狱另一监区车间后面下水道,想逃离。由于监狱的下水道系统是内部封闭的,与外面不通连,庞志林无路可逃,被监管人员发现抓获。庞志林事后被监管人员训诫。城郊检察院驻某监狱检察室检察官在工作中,从犯人的议论中听说了这件事,立即进行调查。按规定,犯人3人一组,不能随便行动,即使在上厕所时,也应3人一起,互相监督。经过城郊检察院对庞志林脱逃案提起公诉,11月24日,法院以脱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庞志林有期徒刑2年(即加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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