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社保制度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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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7:0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莫长松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 l.维护农村居民的公民权益,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全体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然而我国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没有考虑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认为,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农村尚不具备实行社会保障的条件,主张把农民排除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不能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低而剥夺农民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经济发展水平低只会影响到农村社会保障标准的层次,而绝不能作为放弃对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的理由。 2.实现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制度性社会养老过渡,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家庭养老的主要内容是指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藉等。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范围覆盖不全,保障水平很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应该肯定的。家庭养老历来是我国人民的传统美德,今后应该继续提倡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由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男孩的家庭不许再生第二胎,这样一方面导致只生女孩的家庭因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使家庭养老难以落实,另一方面使农村也和城市一样涌现出大量4—2—1结构的家庭。若按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思路,届时农村中一对夫妇除了抚养一个孩子外,还将供养四个以上的老人。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村经营的绝对收益呈现下降趋势,农村家庭养老将不堪重负。这一情况表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不再适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制度性社会养老过渡。 3.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保障功能不断弱化,仅靠农业生产已很难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因为市场因素的不确定性、政策导向和经营管理上的失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一定的风险损失。三是由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和法治不健全,自然灾害频繁,人为破坏严重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把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必须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有通过社会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他们集中精力搞好农业生产经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正步入全面小康社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的基础,为社会保障提供发展条件。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构成了强有力的支撑,表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1.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必须要有国家财力的支持。国家有没有这个财力呢?客观地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财政确实有些困难,然而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到2020年我国财政收入将达到l0.8万亿元以上,届时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将大大增加,再加上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广泛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所形成的巨大财力,将对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为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问题的关键是要在城乡居民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 2.农村工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为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减轻沉重的人口压力。农村人口太多,也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随着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在农村工业化的推动下,大量农村人口有组织、有步骤地向城镇转移,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将逐步减轻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沉重的人口压力。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4.75亿,按城镇化50%的水平计算,也需要从农村向城镇转移2—3亿人口。到2050年前后,我国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时,如果城镇化水平达到日本现在的水平,提高到80%以上,以我国人口峰值16亿计算,城镇人口将达到12.8亿,而农村人口将降到3.2亿,农村人口太多的压力将不复存在。 3.农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水平增长较快,为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个人缴费资金上的保证。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被逐渐打破,农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格局。到2002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76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近4倍。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从总体上达到小康,为在农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创造了条件。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国家立法与筹集资金 1.尽快制定和颁布《农村社会保障法》,依法对农民实行社会保障。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只有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农村社会保障法》,把广大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明确受保人与社会保障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2.多渠道筹资,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1)彻底打破传统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将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按照一定比例在城乡居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2)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直接从工商企业积累中提取农村社会保障基金。(3)通过降低行政成本,堵塞漏洞,充盈国库来筹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作者系省委直属机关党校经济学教研室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