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为民工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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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08:4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今年,来沈务工人员终于可以回家过上一个和和美美的团圆年了!11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市委、市政府针对拖欠民工工资一事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沈阳市建委牵头,由市公安局、劳动局、行政执法局和工商局等五大执法部门组成市、区级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组,专门帮助民工讨要所拖欠的工资,切实地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五大部门各司其职 据了解,目前拖欠工资现象比较普遍,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 有资料显示,当前拖欠工资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和专项整治、处理。 沈阳市建委、城建局负责协调沈阳市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严格工程审批程序,增加前置要件,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资金到位率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否则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须出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拨付率达到85%以上的证明材料以及欠款还款计划,方可予以验收备案。 其他各部门的职责分别是:工商部门负责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及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用工单位与民工之间劳动合同管理及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凡用工单位未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应立即责令其补签;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工程中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纠正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及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的有关人员的处理工作。 重拳砸向七类违规行为 针对建筑市场混乱,承包不按规定办,建筑资金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五大执法部门把检查的重点瞄向对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情况、工程分包行为及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同时对以下七类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建设单位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未达到80%。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具备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已完工程量拨付工程款未达到70%。 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黑包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之间未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用工单位未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用工单位未与招雇的工人及民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并未按劳动合同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