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处长玩忽职守被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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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0: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上午,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首次对外披露了震动京城的“新国大”集资诈骗案背后的系列渎职案内幕。其中查办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期货处处长宋远玩忽职守案是全国首例期货监管渎职案。 1998年7月,“新国大”集资诈骗案案发。台湾人曹予飞自1997年4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以“新亚东”投资咨询公司、山东中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和新国大期货经纪有限 在办理“新国大”案件过程中,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发现,种种迹象表明,“新国大”案背后隐藏着相关部门监管人员严重渎职行为。检察机关决定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由此拉开了查办全国首例期货监管渎职案的序幕。 首先进入侦查人员视野的是原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处长张连成。正是他在收下曹予飞托人转送的2万元贿赂款后,利用职务影响,仅使曹予飞因超范围经营受到警告处罚,客观上掩盖了其利用“新亚东”搞集资诈骗的罪行。 第二个人物是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期货处处长宋远。别看宋远是一个小小的处长,但他对北京的期货市场负有直接的监管职责,权力重大。他在明知中国证监会已在1995年12月31日停止了期货经纪公司异地申办营业部审批的情况下,于1997年6月收下了高震宇、龚聪颖递交的在京设立山东中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的申办材料,并且没有上报。1997年12月,有人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曹予飞等人的非法行为,人民银行管理部派干部郭敬民与宋远联合检查,两人走过场似的转了一圈后认为,曹予飞等人不是非法集资。事后,曹予飞等人将郭敬民约到天上人间歌厅,送给其一部手机和5000元现金。 在查办宋远时,宋远突然提出证监会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宋远的主体身份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样依照法律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身份。市检察院为此专门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到证监会工作人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这一批复填补了我国一项司法解释的空白。 最终,宋远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敬民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连成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