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价百万 注册烽烟燃(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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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1:17 云南日报 | |||||||
这两个“梅里雪山”商标的持有者田先生自己称,他关注商标已有10余年,2001年12月1日新《商标法》颁布实施,规定可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后,去年4月份,他向工商局正式申请注册“梅里雪山”饮料和酒类商标,并于今年4月和10月,分别拿到了两个商标的注册证。 田先生表示,梅里雪山无论是在云南、西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梅里雪山”作为饮料和酒类商标,可以一举成为知名品牌。目前已经有很多省外企业与其联系,希望其转让“梅里雪山”商标。 现在,田先生决定转让这两个商标,如果是省外企业需要,每个商标至少要200万元,而田先生本人希望这两个商标能够留在云南并成为知名商标,如果云南省内的企业需要,则两个商标一共只需100万元,同时还可以采用租用等方式合作。 对于这种商标转让行为,云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完全合法,同时,此举说明云南的自然人在注册商标后,已经将此作为了一种投资行为。 将商标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并非什么新鲜事。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抢注商标事件便是典型,该公司自1995年12月以来,通过合法手段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共提出了240件商标注册的申请,大规模抢注我国企业知名商标达200多件,主要集中于保险、投资、金融信息及其他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其中一部分商标与“长虹”、“熊猫”、“凤凰”、“伊利”、“秦池”等几十件公众熟知商标是相同的文字,还有一些商标同“广州浪奇”、“兰生股份”、“富岛基金”等几十家上市公司的简称为相同文字。随后,这家公司又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被其“抢注商标”的企业,希望企业花钱买回自己的商标。 随着商标在市场经济中所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商标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现在的情况仍不容乐观: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产品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中约有15%遇到已被抢注的尴尬局面。2002年公布的123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品牌,竟有近50%的企业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同时,有近8%-12%的商标在美国、澳大利亚和香港地区被以非中国企业所有人名义进行了注册。 (滇池晨报)秦宏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