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男子严重暴力犯罪致死人命 在仙桃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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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1: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8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11月27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三名严重暴力犯罪分子谭业平、严代军、王敏勇执行死刑。 谭业平之姐谭凤银为药店经营之事,与在其隔壁经营药店的被害人胡新甫经常发生矛盾。2000年8月,谭业平找到袁友华(已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要其请人将胡新甫的药店砸毁,事成之后付给酬金人民币5000元。袁友华找到郭玲军(已被劳教)。同月19日下午,郭玲 2001年1月的一天,谭业平要袁友华再找人将胡新甫的药店烧毁,事成后付酬金人民币10000元。袁友华找到严代军,商定用汽油烧店。严代军邀周喜庭(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买了两壶汽油(约5公斤)。同年3月22日凌晨,严代军、周喜庭携带作案工具,窜到胡新甫的药店外,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后逃离现场。胡新甫的药店起火燃烧,正在店内睡觉的胡新甫的次子胡习文被烧死,长子胡念武被烧伤,店内价值人民币85022.6元的药品和价值人民币11480元的财产被烧毁。 2003年1月21日晚10时许,天门市九真镇青年周继仁请朋友喝酒。当晚11时许,王敏勇也来喝酒。陈雄风不认识王敏勇为由要其出去,双方发生争吵。次日凌晨4时许,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王敏勇即到该娱乐城保安室拿了一把蛇形弯刀藏在身上,进入该包间后朝陈雄风的腹部猛刺一刀。陈雄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汉江中院依法以放火、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罪犯谭业平、以放火罪判处严代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敏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谭业平、严代军、王敏勇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罪犯谭业平、严代军、王敏勇死刑。(张军吴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