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遭强奸 老师说讹诈学校故意作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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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8:52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8日消息:“我被歹徒强暴了,学校不但不帮我,还指责我报假案,是在讹诈学校……”北京外事研修学院学生杨珏(化名)为此把学校告到海淀法院,要求退还8000余元学费,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费10万元。 芳龄20的杨珏来自云南,她于今年9月到民办大学北京外事研修学院上学。9月19日,杨珏入住学校在昌平区沙河所建的新校区。让她感到吃惊的是,宿舍楼还没有完全建好,民工还在 此事发生之后,杨珏离开了学校,并提出退学。但校方声称应先协助警方破案,退学可以但学费不能退。有同学告诉杨珏,学校有老师说她是为了讹诈学校故意作秀,一位负责人还说她们是报假案,真正目的是想退学。 听说此案之后,北京中允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对学生表示同情。饶峙说,学生交费后住在学校的宿舍楼内,如果学校连最起码的安全措施都没有,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赔偿学生经济与精神损失。如果学生能举证证明学校负责人宣扬过学生是假报案,是为了退学而讹诈学校,那学校就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应该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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