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丈夫被判精神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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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0:1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晗扬)潼南县的何平(化名)有了婚外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被法院判令赔偿妻子唐芳(化名)精神损失费1000元。据介绍,离婚案中这种判决结果尚属少见。唐芳和何平都不到30岁,原来夫妻感情很好。2001年初,何平随妻子的表姐杨某去广东打工,让唐芳想不到的是,何到广东后耐不住寂寞,与表姐眉来眼去,并很快同居。这一切,在家的唐芳并不知情,直到今年5月丈夫回家要和她离婚,她才如梦初醒。为了保全家庭,她曾多次与丈夫和表姐协商,试图劝两人分手,终未如愿。今年9月,唐芳将何平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