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测评“一把手”廉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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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1:35 齐鲁晚报 | |
我省规定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人每年一次在全委会上述廉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8日电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山东省最近规定,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人要每年一次向党委全委(扩大)会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并由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就建立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提出意见,规定:各市党委书记、市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要在市、县(市、区)党委全委(扩大)会内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据山东省纪委的同志介绍,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全委(扩大)会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在他们述职述廉之后,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情况由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并以此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加大监督力度,山东省规定,参加党委全委(扩大)会的人员,一般应扩大到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可以就有关问题向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质询。上一级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党政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