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网捕鱼 旁若无船 长江时闻渔舟撞货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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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8:5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11月5日下午2时30分许,江阴市夏港镇一渔民和妻儿驾驶一艘1.5吨的渔船,在长江一船坞外用虾笼捉虾时,不慎被一艘上水航行的挂机船碰撞,渔船当即倾覆,船上三人全部落水。最终两人被救,一人失踪,而肇事船只逃逸。 昨据江阴海事局透露:长江江阴段是长江中著名的渔区之一,有著名“长江三鲜”———刀鱼、鲥鱼、河豚,还有鳗鱼、螃蟹、虾子等。每到鱼汛季节,捕鱼船散布在江面上, 但由于渔民对长江航运法规知之甚少,只知哪里鱼多往哪里去,也不注意避让来往货船,导致事故时有发生。 不久前一天上午,靖江东兴镇一对渔民夫妇驾驶一艘2吨的木质渔船,在靖江八圩上游的长江上水小型船舶推荐航路中用电捕鱼时,与一条沿正常航路航行的上行船舶发生碰撞,渔船当即倾覆,船上四人全部落水。所幸事故发生在白天,且事发时船上一名帮工迅速将电鱼的高压电源切断,避免一场惨祸发生。 海事部门人士说,由于渔船归属地方渔政管理,不受《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调整,江阴港也不属于渔港,因而没有专门的渔船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只有在江苏海事局文件“关于实施《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通知”中设定了:在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内,严禁在深水航道、推荐航路、特定航路或锚地、停泊区内进行捕鱼、挖砂作业。因此,对于渔船的交通安全管理,海事和渔政部门须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共同设定好捕鱼水域。在鱼汛季节进行联合执法,使捕鱼船与航行船相互间影响最小化,捕鱼和运输两不误,使船舶航行有一个良好的通航环境。(殷达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