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评议———34个问题当天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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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09:4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霍红)11月28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领导来到沈阳电台接听热线电话23888792,接受群众评议,并现场解答问题。 当天,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也临时搬到了沈阳电台,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当即调度各直属大队到现场处理。在涉及行政执法局管辖权限的42个投诉电话中,有34个当天得到了解决。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歌舞厅噪声扰民、个体业户占道经营等方面,行政执法局的权限 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在中华路开了一家复印社。10月9日这天,复印社门前来了一辆小货车,车上三个穿着便装、自称是执法局的人用话筒喊话,让她把灯箱拿进屋内。还没等她出屋,三个人就把灯箱扔到车上。王女士询问,这些人究竟是哪单位的?他们有权没收东西吗? 行政执法局王局长解答: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佩戴臂章、肩牌及胸号,着新式行政执法制服,出据行政执法资格证或下达行政执法证据先行通知书,确有必要暂扣物品的,行政执法队员必须要向当事人开具《行政执法证据先行通知书》,再暂扣物品。 许多市民询问:过路车乱排乱卸垃圾残土、网吧容留未成年人、破坏供暖设施私自开栓等问题是否归行政执法局管理? 行政执法局领导答复:行政执法局行使14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市容环境卫生、市政、房产、园林绿化、环保、建设市场、煤气自来水、文化市场、人防工程、煤炭市场等。凡是涉及以上方面的行政执法问题,市民可以拔打24小时举报电话:22516811、225168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