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基本消灭超期羁押刑事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张伟杰)截止到11月25日,北京市各级法院完成了对超审限刑事案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超审限案件53件103人,涉及到11个法院,在这些案件中,除3件等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已全部审结。北京市法院基本实现消灭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的目标。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作出的最基本的时间要求,意义在于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获得公正裁判。案件的审理期限既是对司法活动的时间性规范,同时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的保障 与此同时,2003年以来,北京各级法院经过严格核对事实、证据,已对因不构成犯罪和因证据不足的23名被告人宣判无罪,其中13人为公诉案件,10人为自诉案件;此外,在起诉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中,因证据不足,经过向公诉机关交换意见,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有137件,自诉人撤回起诉的72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