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伸贼手盗窃电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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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06 齐鲁晚报 | |
两男子发歪财被判刑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通讯员 史守鹏 记者 王振国) 济南市的两名无业人员不老老实实挣钱,而打起歪主意。他们把心思用在盗窃公共绿地的电缆线上,一个月里三次出手,盗窃价值1896元的电缆。当他们再一次踩点时被民警抓获。 邵某和李某为济南市两名无业人员,李某还曾经因抢劫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0年8月被减刑释放。邵某、李某二人经常聚在一起商讨发财的“捷径”。2003年5月初的一天,二人又凑到一起,琢磨着偷点东西去换钱,商量来商量去两人决定去偷公共绿地上的电缆线。 2003年5月中旬的一天,二人携带斧子等工具,来到济南市八一立交桥西侧的广场花园内,李某负责望风,邵某用随身携带的斧子将该处正在使用的草坪灯底下的电缆线砍断,将电缆线抽出盗走,然后低价销赃。在随后的十几天里,二人采用同样的方法,在该地区又作案两次,三次累计盗窃了正在使用的电缆线256.94米(价值1896.22元),造成该地区的草坪灯无法正常使用。 2003年6月某天,二人再次来到八一立交桥伺机作案,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邵某和李某抓获。日前,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依法对破坏绿地电缆线的邵某和李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邵某和李某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