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推新政策富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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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32 现代快报 | |
记者 赵诚 快报讯民若不富,何以强市。南京市近日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富民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其中规定,对个人兴办学校、诊所的,享受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 该《意见》内容有,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便捷餐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新型 切实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2004年前交付使用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006年底以前改造完成180万平方米的老城危旧房。对住房困难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租金补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制度;对住房困难家庭贷款购置低价房的实施财政贴息等政策。完善拆迁办法,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审计。 鼓励增加汽车消费,推动汽车贸易园、街建设,简化办证手续,授权有资质的汽车经销商直接上牌。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适当放宽对企业职工补贴、费用(差旅费、交通费、加班费等)项目的计税标准。 加大对居民获得房租、红利等资产性收益的鼓励力度,提高资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用房,其应纳营业税税率减按3%征收,房产税减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增收。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