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费听证制”遏制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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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7:2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物价、财政、人事、监察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文件,加强该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根据新规定,除了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定化、严格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许可程序外,南京将引入收费听证制度。在市权范围内,对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大的拟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该事先进行听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听 另外,市财政、物价部门每年将按实际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制《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除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外,国家机关(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得收费;确需收费的,必须按规定向市物价部门报批收费标准,并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徐晓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