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铅桶闹了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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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2:38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萧剑君亚 宁波晚报讯 慈溪市观海卫镇某村两男女为一只铅桶起争执,结果女的还受了伤,上法庭打起官司要对方赔钱。 原告是年近五十的妇女梁某,她在该镇一小菜场以设摊卖菜为业。8月27日上午10时多 梁某发觉自己将桶忘在了摊位上,返回菜场寻找。当她见到岑某正在使用那只桶时,就上前质问。双方为此发生了口角。争执中,梁某倒地,导致头部受伤,后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37.6元。 梁某要求岑某赔偿损失。法院于近日审理后,认为梁某与岑某为一只铅桶发生争吵,双方互有过错。但岑某在纠纷中致梁某头部受伤,应负主要责任。该次纠纷中,梁某也有过错。故可以减轻岑某的民事责任,所以判决岑某赔偿给梁某医药费4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