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建立法律援助“专线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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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2:57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陈淑英记者许晓楠)近日,一对残疾人夫妇在中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无偿法律援助下,通过诉讼,从交通肇事者手中追回了救命的5000元医疗费。这事一传开在群众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昨日上午,当得知中山区司法局在胜利广场举办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慕名而来的人们络绎不绝,短短两个小时,现场办公的中山区司法局、法院、公安分局等单位和10个律师事务所就接受法律咨询323件,并确定将为18位市民提供法律援助。 为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权益保障,中山区司法局建立了工会、妇联、青教办、残联4条法律援助专线组成上报网络,由区属10家律师事务所、11家法律服务所、1个公证处组成专线服务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