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卡发放特困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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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司法系统推出20项便民措施 本报讯记者罗颖、通讯员市法援报道:昨天上午,荔湾区30名特困市民领到了首批法律援助证;12月4日,天河区近百特困市民也将领到法律援助证;明年,广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法律援助证。这是广州司法系统开始实施的20项便民措施之一。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超莹介绍,持《广州法律援助证》的群众,可免经济条件的审查手续,在广州地区内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司法所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涉及诉讼程序的,如果案情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经法援机构审查批准后可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以往困难群众要想得到法律援助,得经过咨询、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相关材料、审核等七个工作流程,时间长的要十天半月。 法律援助证的发放以志愿申请为原则,发放对象是广州市10区2市(县级市)范围内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同时持有广州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市民,或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申请人可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司法所申办。 这20条便民措施还包括:实行司法行政业务首问负责制,群众申请或咨询等由接洽该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负责到底;建立司法行政业务限时办事制,办理或咨询的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遇到诉讼时效即将到期、但申请人材料还不完备的情况,如果初步判断符合法援条件,可以先办再补;公证出证时间缩短至三个工作日,建立“公证服务专用卡”,当事人凭卡号拨打电话可查询申办情况;公证人员周一至周五中午、周六和周日上午都会值班接办;等等。(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