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守义 独享“十三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2:2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通讯员 范红萍 记者 赵中鹏)“十三香”将由河南王守义集团独享。日前,市一中院在一起涉及“十三香”商标的诉讼中一审判定:“十三香”是由河南王守义集团最先使用并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这对许多生产十三香调料的厂家而言绝不是什么好消息。 河南省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申请注册“十三香”商标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第三人王守义集团公司长期生产、宣传、使用“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已在消费者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王守义”与“十三香”具有紧密的联系,“十三香”是王守义集团调味品商品的名称,“十三香”已具备商标的显著性。据此,市一中院作出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十三香”商标予以注册。这就意味着,今后除王守义集团之外,其他调味品厂不能再用“十三香”作为自己产品的名称,否则即构成侵权,要负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