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龄童状告翻斗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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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2:2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四岁的小佳在北京工体翻斗乐娱乐有限公司玩气球时摔倒在地,擦伤了眼睛。为此,小佳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余元。日前,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8月23日,小佳在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北京工体翻斗乐室内游乐场。在“贝贝乐园”里,小佳推玩直径约90厘米的充气气球时摔倒在地,擦伤了左眼角。 小佳的母亲认为,活动区域地面粘贴的是低质纤圈绒地毯,经多年踩踏已失去了柔软性,该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和儿童活动区域设备的质量要求。另外,被告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她,像小佳这么大的孩子可以不由家长陪同进入。 翻斗乐公司则答辩称,乐园门口张贴着一米以下儿童游玩场所的提示,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且要求必须有家长看护,小佳受伤是因其母亲没能及时将其劝出来造成的。公司已经支付了原告第一次就医的费用。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地毯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规定,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