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饭店不满意 婚宴没给钱 新娘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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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2:3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对饭店的管理服务项目不满意,王小姐办完婚礼后,没有将全部餐款交齐,结果被告上法庭。今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华侨大厦起诉称,去年11月30日中午,王小姐与黄先生在华侨大厦二楼中餐厅举办婚宴。吃完饭后,黄先生因醉酒先行离开,新娘王小姐请求隔日付款,并在账单上签字认可“短款未清”。但当隔日大厦与王小姐再联络要求付款时,王小姐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餐 昨天,王小姐告诉记者,她不给餐款主要是对他们的服务不满意。因为在办婚宴的前一天,她和华侨大厦谈好茶水是免费的,但是第二天当客人要茶水时,大厦服务人员竟要求茶水每人5元。“这仅仅是我们对他们服务不满意的其中一条,很多服务都不让我们满意。所以我当时不交钱,我只在账单上签字,主要是想让他们经理出面来谈这事,结果也没谈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