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3号线一施工现场雷管被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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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05 信息时报 | |
保安称事发因搬运工疏忽大意 目前此事已移交天河警方处理作案动机有待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王铭铭 摄影 朱元斌 核心提示 地铁3号线施工中用来爆破的炸药和雷管被抢。昨日,一男子自称是广州地铁3号线华师站工地的工人,向本报反映了29日其所在工地上的这一震惊事件。据他称,当日,近百名民警在工地处理了4个小时左右才离开。石牌街派出所昨日表示,目前已将原材料和作案嫌疑人等一并移交给天河刑警大队。警方表示,作案嫌疑人抢得炸药和雷管后欲做何事,以及相关事项,目前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惊 提高警惕慎防外人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该施工工地,刚进门,就被值班室保安拦住,“不能进去,不能进去,所有的没带(安全)帽的人都不能进去。”记者故意问何故,他提高声调说:“不让进就是不让进,昨天刚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再来一回,谁担待得起啊。” 险 爆破材料搬运时被抢 记者亮明身份后,该保安介绍说,29日下午4点左右,有人悄悄从工地后门潜入工地,从正在搬运爆破材料的爆破公司职工手中抢得一批爆破材料。他说,目前工地保安都很紧张,要看好每一个进入工地的陌生人。另一保安告诉记者,小偷是悄悄潜入一个装有爆炸材料的房间的,材料是因搬运工在搬运爆破材料时,疏忽大意而丢失的。记者在工地现场只看到临时搭建的小棚子,除去保安所在的值班室是一小房间外,没有其他房屋建筑。 疑 爆破公司无法联系 一名自称是工地现场保安队长的男子告诉记者,所有的事情都已经交付给警方,目前工地并没有增加保安力量,工地上的各项工作也没因此停止。 据悉,负责该工地爆破工程的是宏×爆破公司,爆破材料的搬运、看管及爆破工程的实施等一系列和爆破相关的事项都由该公司负责。据一吴姓保安说,该爆破公司在事发后就撤离了现场,记者看到工地只有一些焊接工。记者昨日下午拨打该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查 警察调查长达4小时 据在工地附近巡逻的石牌街派出所保安员说,29日下午三四点钟左右,就听见工地上有人喊东西丢了。随后不久,石牌街派出所的3辆大警车就来到现场,之后,天河分局的一些警察也陆续到达现场。“工地左侧停满了警车。一直在工地停留了4个多小时,到晚上八九点,天都很黑了,警察才走。”另一保安员说,当时他听见爆破工人对警察讲,被偷的东西中有雷管,“那种长粗像鞭炮一样的雷管”! 昨日下午,石牌街派出所一民警表示,目前已经将原材料、嫌疑人等与案件相关项目交给天河刑警大队。天河指挥中心表示,已知晓此事,目前有关警力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具体是否为偷盗行为,标的是否是雷管,标的量是多少,作案人员欲将这些爆破材料拿来做何用等问题,都还没有明朗的答案。 后门直通三叉路口 作案后逃脱极容易 记者就到其后门观察了一下,发现后门有一地方放了很多垃圾,四周围的施工安全板都有些稀松。另外,后门直通天河科技街,工地为保证来往安全,禁止车辆进入,在通道里两个不同的点设置了拦路铁架子,这样,铁架子和工地旁的建筑之间就仅能容纳一个人出入。如果作案人员从此地逃脱,很难将其抓住。同时,通道通往天河科技街的出口是三条道路的交叉口。整个工地起码有两三百米长,路面基本平稳。工地现场放着一些钢筋等杂物,但可以清楚地找到走道。工地四周围着的施工安全板高不足两米。图中虚线为作案人员可能经过的路线。 链接 一个雷管爆炸等于800公斤重物压身 据爆破专家表示,在施工现场雷管主要起引爆作用,爆炸关键考炸药。至于炸药的使用量,依地形和被炸物的硬度而定。不过,虽然雷管施工现场的爆炸力不是很强,但如果被不法分子将其流入社会,其力量还是很有冲击力的,一个一般的雷管爆炸后,其力量大概相当于800公斤的重量压在一个人身上。 相关法规 丢失爆炸物品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在1984年1月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条例》,广东省根据该条例制定了《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并于198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细则》第三条规定: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严禁在工棚、工地、房舍存放爆破器材。用量小,作业地点不固定的,可采取分区划片合资建库(室)或委托代储办法,严格储存管理。 细则同时规定,若违反安全运输、储存管理规定或造成爆炸物品被盗、丢失,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将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作业证》,可并处责任人一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被盗丢失行为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给予取缔经营、没收有关财物、工具和非法所得,可并处责任人二百元以下罚款:如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带来严重危害的,除处罚责任单位外,对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