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福”难求怒杀“妻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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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11 江南都市报 | |
崇义一男子因同居女友刑满释放后不肯回“家”便动杀心 本报崇义讯 李声东、华纳、记者谢鹏鹭报道:曾经同居的女友刑满释放归来不肯跟他回“家”,崇义县过埠镇果木村的曾某因此恼羞成怒动了杀机,酿出一死一伤惨祸。11月28日,被法院判处死刑的曾某在崇义被执行枪决,走上了自己铺成的不归路。 1995年,曾某与时年16岁的兰兰(化名)开始恋爱。1997年9月,兰兰住到了曾某家,两人开始同居。2000年5月兰兰失火烧山,被判有期徒刑3年。2003年5月17日,兰兰刑满释放,曾某到崇义汽车站接她,要求她回自己的“家”,但遭到兰兰拒绝,两人为此几次发生争吵并交手。晚上,曾某来到兰兰家,兰兰的父母不让他享受“女婿”待遇,安排曾与兰兰的弟弟同住。曾无法入睡,认为自己和兰兰同居多年,付出了感情,花费了钱财,如今自己好心接她回“家”,竟然被她打骂。因此怒火中烧,心生恶念动了杀机。深夜零时,曾某从床下拿出一根铁钎对熟睡的兰兰弟头部猛击两下,后又用铁钎猛击兰兰的头部。随后,曾趁夜色逃离现场。兰兰弟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兰兰被钝器暴力击打头部裂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