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还要我7万元 官司了结告律师收太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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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1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陶女士花7万元钱律师费打离婚官司,不久她自行撤诉,又觉得律师费高于工作量,要求返还3.5万元律师费。日前,杨浦法院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请。 今年3月,陶女士为了和丈夫离婚,聘请了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她代理诉讼。《聘请律师合同》约定,工作时间至案件审理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消诉讼)止。由于陶女士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高达869万元,她和律师所约定,交纳7万元律师 合同签订后,陶女士当天就支付了这7.5万元,律师随后也开始了调查、发律师函等工作。几天后,陶女士正式起诉要求离婚。十几天后,陶女士因为种种原因又提出撤诉,获得了法院的准许。陶女士随后觉得,自己自行撤诉,律师所收取的费用与实际工作量相比显属过高,要求律师所返还3.5万元。遭到拒绝后,陶女士将律师所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律师已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展开工作,直至一审案件代理完成,陶女士理应支付事先约定的7万元律师费。陶女士认为收费与实际工作量相比过高,但律师费是基于诉讼标的比例而不是工作量来计算,而且律师所的收费也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并无不当。由于双方同意查证、交通费用可以按实计算,最后法院一审判令律师所返还陶女士3600余元。 记者阙军伟(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