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两交管人员越权追车致人死亡 被判滥用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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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47 新华网 | |
新华社南京12月1日电(王威、奚彬)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违反规定,越权上路高速追截车辆致人死伤的两名交通运输管理人员因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7月9日上午7时许,睢宁县交通局李集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高言喜、交管员陈和平等二人驾驶一辆交通稽查车外出,遇见迎面驶来的安徽省灵璧县大庙镇村民张某驾驶的农用机 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言喜、陈和平身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权力,造成严重后果,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责任;考虑到案发后,两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方各项损失9万余元,且在庭审中有悔罪表现,故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决。(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