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日子不轻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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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00 生活报 | |
由书翰 本报记者 刘凤梧 今年1月到11月,哈市交警南岗大队辖区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起,其中有9起被成功侦破。据该大队事故科科长王铁介绍,在以往的众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有些当事人实际上并不需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他在事故发生时却逃逸了,往往这时事故的性质就由负部分责任转变成了负全部责任。今年7月5日16时45分左右,在哈市南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对这起案件,李洪伟分析说,如果常某肇事后不逃逸,他可能只需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被害人杜某也有过错;可事实是,常某或许是害怕或者根本不愿意承担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因而选择了逃逸,此时他就应该负全责。从本案看,常某在哈市十几年打工拼下的事业基础可能会因此而终结,他今后也会在惶恐中度过。实际上,交通肇事罪绝大多数都是过失犯罪,只要肇事者能够及时抢救伤者、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庭都会进行考虑从轻定罪量刑的;但肇事后逃逸的,逃逸行为就是法庭考虑的从重情节。从交警南岗大队事故科的统计数据看,今年该大队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高达90%%,因而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漏网的可能性非常小。(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