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一户一表报装费今起执行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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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2:22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震) 今起,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报装收费统一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新标准。 新标准以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单相220伏、三相380伏)、计费方式(普通、分时)等为主要指标分为9类,实行明码标价,用户可以根据用电需要自由选择。 据介绍,各类一户一表报装费包括:电子式电能表、阻燃表箱、护套管、接户线(低压分线盒到电能表的连接线)及金具、人工费等,为包干价,物价部门要求不得超标准收取其他费用。供电方案由供电企业现场查勘确认,居民申请用电报装容量与实际用电不符时,供电企业应建议居民增加用电报装容量,因此要提高收费标准的,应征得居民同意。 城乡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收费标准表(单位:元/户) 标准类别 供电方式 计费方式 电能表容量安培 价格元 标准一 单相 普通 2.5至10 180 标准二 单相 普通 5至20 300 标准三 单相 普通 5至40 340 标准四 单相 分时 5至40 460 标准五 三相 普通 5至20 680 标准六 三相 普通 5至40 720 标准七 三相 分时 5至20 1000 柝准八 三相 分时 5至40 1200 标准九 三相 分时 5至80 1400 (备注: 用户在选择IC卡等预付费方式时,在标准二至九的基础上另加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