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首例教师受贿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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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3:29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艾华记者王兰)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进重点高中;而身为一重点高中教师的马某却在为他人办理入学事宜过程中借机收受钱物。昨日,记者从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首例重点高中教师受贿案已经终结。 据法院介绍,今年51岁的马某是我市一中体育组组长。1999年7月,马某受他人之托,为学生A办体育特招。学生A参加了体育特招补测,测试成绩合格,以体育特招的身份被该高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身为国家干部,在任一中体育组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念及马某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全部退赃。依据刑法之有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