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虽输法官情在——市一中院提供司法救助的故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42 新民晚报 | |
不能让因家庭困难而缴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因为打不起官司而丧失自己的诉讼权利。市第一中级法院近年不断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贫困少女小菲得到了法院的最大帮助,她与母亲一同经历了两次失败的诉讼后,说:“法律虽然无情,但是法院对我们充满深情。” 小菲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2001年9月1日,小菲考上了重点高中,而且还是免费就读。全家人为此欣喜不已。但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不幸降临到了这个家。小菲的父亲因腹 因为这份保单,小菲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场诉讼。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她的父亲投保时隐瞒了健康方面的事实,单方面解除了合同,不再兑现保险金。在法庭上。双方就小菲的父亲是否隐瞒健康状况,展开了长时间的辩论。保险公司扔出了“重磅炸弹”:2001年10月15日,小菲的父亲在医院检查时的门诊记录上表明,“近半年来体重明显消瘦,体重下降近40斤”、“曾在外院治疗”……而他在投保单“最近诊治医院及地址”、“过去一年中体重是否有5公斤以上的增减”等栏中都选择了“否”。 法院一审认定,小菲父亲的行为“足以影响保险公司作出是否承保的决定,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无不当”。于是,小菲将上诉官司打到了市一中院。尽管母亲说丈夫原先一直以为自己很健康,门诊记录是误听误写,但法院审理后还是遗憾地告诉她们,这个说法缺乏足够的证据,难以采信,故“驳回上诉”。小菲在接到判决书时,突然发现了法院准予她免交2143元上诉费。这使得小菲看到了在无情的法律后充满深情的法官。 在市一中院“诉讼费申请缓、减、免缴”的记录中,小菲只是众多受到司法援助人员中的一个。小杨自幼患有血友病,又是残疾人,他状告医院的一次错误治疗让他感染不治之症。审理中,医院等被告被查明没有不当行为。尽管法院判令医院等一次性补偿小杨10万元,但考虑到小杨的实际困难,法院还是决定免除他15570元的上诉费,这也是今年市一中院免缴的最大金额的诉讼费用。 本报记者宋皓亮 通讯员王海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