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行政机关对无法办理业务须提前3天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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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20: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北京市人事局日前公布《关于在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国家行政机关实在无法办理业务必须提前3天公示,核心岗位要设A、B角……总之,在工作日内不能让前来办事的人吃闭门羹或白跑腿。 据介绍,“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 北京市人事局解释说,这项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机构的对外办公部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对外办公部门,重点是指直接面对公民或企事业等单位,办理与其经济、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相关事宜的机构。(完)(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