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拒从严”到“权利义务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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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0:29 重庆商报 | |
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看押室内,犯罪嫌疑人看到的不再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布告,取而代之的是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推出被告人维权举措后发生的新变化。这样一幅布告内容的变化,折射的其实是司法理念的变迁及人权观念的提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提法并不完全与法治精神相符。一个人所受之处罚只能与其犯罪事实相吻合。而面对讯问的态度,无论是坦白还是抗拒,都是不可以归于“犯罪事实”之列的。抱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过时信条不放,在司法实践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