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存6000元引来一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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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1:15 石狮日报 | |
案由:2003年1月27日上午,王海(化名)到石狮某银行分理处存款6000元。当时,他一时疏忽错将儿子捡到的一张该银行借记卡(后据了解是陈某的卡)当做自己的储蓄卡去存款。存完款回到家中,他打开抽屉,突然发现自己的储蓄卡就在抽屉里,当时他一下蒙了,急忙去找银行工作人员交涉,并要求银行取消储蓄存款合同,返还他的存款。但是银行方面不同意他的要求。于是王海起诉至石狮法院,请求判令撤消他与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并返还6000元。 各方观点: 王海:我的钱是误存到陈某的借记卡中,陈某不应拥有此款,应返还不当得利款。 陈某:我没有通过借记卡的密码取走不当得利款6000元,这起纠纷是王海与银行的过错引起的,我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银行:王海的6000元钱误存到陈某的卡中是他的错,银行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 王海虽然将6000元款项交给银行,但事实上,这6000元是存给陈某的,而不是存给银行的,王海与银行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所以王海请求撤消银行与他的储蓄合同关系不予支持。陈某对误存事实没有异议,而且陈某未能提供其取得该款的合法根据,所以王海要求陈某返还不当得利,法院予以支持。这起纠纷是由于王海的过错造成的,王海应承担主要责任。银行方面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判决:陈某在该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王海不当得利6000元;驳回王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海负担。(林彬彬记者徐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