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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香”只属王守义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2:25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消息 “十三香”究竟是一种调味品的通用名称,还是可以注册的商标?记者了解到,法院已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十三香”商标得以注册。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王守义集团长期生产、宣传、使用“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已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王守义”与“十三香”具有紧密的联系,“十三香”
是王守义集团调味品商品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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