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令女患者脱光上衣拍X光片 法院裁定不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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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2:5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邹桂) 拍X光片时被医生要求脱光上衣,深感被辱的温小姐将朝阳区第二医院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二次开庭审理了这起本市首例患者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法院当庭宣布驳回温小姐的诉讼请求,同时向医院提出司法建议。 法庭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并未就拍X光片检查时,是否应该除去受检部位全部衣物作出硬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具体掌握。据此,朝阳法院依法驳回了温小姐的 新闻回放 拍X光片脱光上衣“受辱” 今年4月20日,温小姐到朝阳第二医院就医,在进行X光检查时,一名男医生把她带到检查室后将门锁上,并对她大声说“把衣服脱了”。当她脱到只剩内衣时,医生又要求其解掉胸罩。温小姐脱下胸罩。当她得知拍X光片检查不用脱光上衣后,感到被羞辱。于是温小姐起诉请求判决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节选自本报2003年9月22日A07版报道)-律师说法是服务问题和隐私无关 中诚律师事务所黄晓律师:在患者就医时,生命健康权应该比隐私权更为重要。在这个时候,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患者不应当对医生主张隐私权,除非医生使用不正当的方式或有不道德的想法。当然,医院的服务可以更加周到,也可以通过设屏风、使用一次性的马甲等手段来改善服务的态度和质量,但这与是否侵犯隐私权没有必然的关系。 记者调查 脱不脱各医院自行要求 拍X光片是否要脱光上衣,北京没有硬性规定,医院自行要求。 北京医院:不要求脱光上衣,患者最好不要穿带金属的衣物。 同仁医院:看情况定,如有金属制品必须脱光拍片,以保证效果。 协和医院:允许穿衣服拍片,但不能有金属制品。透视室设有屏风供脱换衣物。 朝阳医院:不需全脱光,如脱光,院方提供一次性背心,患者可在屏风内更换。本报记者 杨凤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