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审结:移动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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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6:39 山西日报 | |
11月28日上午,一场特殊的民事官司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一个小审判厅内审理。原告薛荣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被告是山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太原公司。 原告的起诉理由是:2002年5月———2003年1月间,被告共非法收取原告话费279.26元,并在被告未经授权和出示身份证件就擅改原告号为集团套餐套取话费,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和财产所有权。 法庭上,被告陈述了自己的理由,随后进行法庭辩论。山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在庭上公开承认自己收取原告的话费有误差,并向原告当庭道歉。而原告薛荣则强调,这次打官司主要想讨个说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所以放弃山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在报纸上公开承诺的“发生话费误差将双倍赔偿”的条件,只要求对方返还279.26元人民币。 休庭15分钟后,审判长依据民事法134条当庭宣判审判结果:被告返还原告话费279.26元;被告赔偿原告因复查复核电话费耗费的交通费100元;诉讼费200元由被告承担…… 整整1个小时的审判结束了。走出法庭时原告对记者说:“手机费错收的事许多人都碰到过,但很少有人为自己讨个说法。作为一名法学教授,我不接受山西省移动通信公司提出的庭下和解,执意要打这场官司就是为了要呼唤人们的维权意识。” 刘永威 杨改桃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