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脱衣拍片医院没侵权 建议改进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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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36 新华网 | |
昨天,本市首例患者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有了一审结果。朝阳法院双桥法庭认为被告朝阳区第二医院医生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驳回原告温小姐的所有诉讼请求。 今年4月20日,温小姐到朝阳区第二医院就医,在进行X光检查时,医院一男医生将温小姐叫到检查室后,对温小姐说:“快把衣服脱了”,温小姐脱掉牛仔外衣,该医生又大声喊:“把衣服脱光”,温小姐脱去紧身内衣只剩下胸罩,男医生又说:“快脱,全脱”。后 昨天下午两点半,原告温小姐和代理律师早早来到双桥法庭外,等待三点钟的开庭。能容纳40人的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媒体记者。法庭大约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举证质证(主要是医院的一份补充证据)、辩论和最后陈述后,温小姐不同意调解。 法庭休庭10分钟后再次开庭宣判。法院认为,此案中,温小姐和朝阳第二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关系。在此关系中,医生和患者之间有别于社会上普通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此时医生处于特殊的地位,有权对温小姐的病情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放射科医生根据病情要求患者除去上身全部衣物,其行为没有违反任何禁止性规定,因此不构成对温小姐隐私权的侵犯。且温小姐在接受检查时并未对医生的要求表示异议并拒绝,所以医生未详加解释的行为没有侵犯温小姐的知情权。据此,法院驳回了温小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0元由温小姐承担。 听到这个结果,温小姐坐在原告席上,低着头不时地抿一下嘴唇。当法官问她是否要上诉时,温小姐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低头沉默了几秒钟,此时整个法庭都是静悄悄的,等待她的回答,其律师也回头看了看她。温小姐面对法官说:“我回去考虑一下再决定。”朝阳第二医院则表示不上诉。 法院建议医院改进服务 虽然温小姐败诉,但记者在随后的司法建议函中看到,法院也指出了医院存在的不足。司法建议函认为,虽然判决驳回了原告温小姐的诉讼请求,但医院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引发此次诉讼产生。为使医院能从此案中吸取教训、改进不足,法院特提出如下建议:医务人员应改善对待患者的态度,面对患者时尽可能使用耐心、细致的语言,给予患者必要的尊重和理解,不要吝于做解释、说明工作;医院应在现有的物质条件基础上提高硬件服务水平,如在放射科的检查室内增设供患者更衣的屏风,为患者提供不影响透视效果的“无障碍”衣物,对患者所要接受的检查及患者应做的配合行为使用张贴式的书面说明等等,尽量体现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希望医院加强管理,避免他人私自进入检查室,影响诊疗。(记者/郭志霞)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