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不及格自杀 学校赔十二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8:18 新华网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曾引起多方关注的广州某高校一名在校研究生因考试不及格自杀后,其父母将该校告上法庭索赔41.8万一案,历经两级法院开庭审理后,近日由广州中院调解结案。法院最终认定学校在研究生自杀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以校方赔偿贺辉父母约12万元审结了此案。中院二审认为,原告之子有异常心理状态,虽然校方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没有采取报警和通知医生到场等应该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故应负适当责任,判决校方赔偿12万元。(文/吴秀云) (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