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提高部分抚恤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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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9:3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川 12月 1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江秀文刘中仁)今天,记者从淄川区民政局获悉,淄川区民政局、财政局已经联合下文,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金标准。 据了解,在乡的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在去年的基础上,为特等伤残人员每人每年提高1560元,一等伤残人员提高1200元;在职的特等、一等伤残人员分别提高340元、280元。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也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