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对废电池处理出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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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45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杨琳)对废电池危险属性的判断是废电池环境管理的焦点。如何判断什么样的废旧电池才是危险废物?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污控处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日前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此问题给出了合理解释。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技术政策中明确规定,废镉镍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而废弃的无汞干电池则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废物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