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生一起挂警用牌照车拖人致死案(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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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07 云南日报 | |||||||
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李剑博1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发生肇事的车是一辆三菱吉普车,车前悬挂“陕OA1874”车牌,车后无牌照。11月30日17时20分左右,驾驶这辆车的司机与出租车司机宛新跃发生纠纷,并将宛新跃打伤,后用车拖出了300多米,由于对面有车,肇事者才将三菱吉普车丢弃逃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只见出租车司机宛新跃面部朝下,右腿挂在三菱吉普车上,并严重受伤,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出租车司机宛新跃经抢救无效,于1日上午死亡。 西安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张永利介绍,经初步调查,“陕OA1874”车牌注册登记系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一辆长安牌面包车。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与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进行联系后证实,该车牌确系宝鸡市公安局所有。宝鸡市公安局人士称,该车于今年8月份到西安执行任务时,前后车牌同时被盗。发现警用车牌被盗后,渭滨分局向宝鸡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备案。但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资料显示,该车牌照无变更记录。目前,这辆三菱吉普车已被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