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朋友上门玩麻翻后进行抢劫 两女贼成了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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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09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2月2日讯 宜州市庆远镇的无业女青年韦薇和兰某,因为麻醉抢劫被宜州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上诉后又于近日被驳回。然而让人感到不可理喻的是,她们抢劫的竟是昔日的朋友。 韦薇和兰某都是宜州市庆远镇的无业人员,由于租住的房子比较贵和其他玩耍要开支,无经济收入的两人就想到了通过麻醉抢劫这个“既安全又便捷”的馊主意。但是向谁下手 2003年3月18日下午2时许,韦薇看见昔日的朋友韦×勤,得知其身上有钱后,便邀其到与兰某共同租住的房子玩。得到美人“青睐”的韦×勤,真以为“天上掉下林妹妹”了,于是应邀前往。到屋后,韦薇在稍事休息后,就与兰某把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粉倒入牛奶中,用以“招待”韦×勤。韦某勤受到“款待”后,当然如韦薇他们的计谋一样——不省人事。韦薇和兰某则将韦×勤身上的现金2450元抢走,弃屋而去。 尝到“甜头”的韦薇和兰某并没有就此收手,3月27日晚,韦薇与兰某又用类似的手段,洗劫昔日的朋友苏某,将苏某总额值6346元的手机、金项链和铂金戒指劫走。 由于兰某年龄才17岁,思想比较单纯,受不了“抢劫犯罪可耻”的思想煎熬,于2003年4月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韦薇。 宜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韦薇与兰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但兰某投案自首和是从犯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兰某作案时又是未成年人,应依法减轻处罚,因而作出了文前的判决。对于一审判决,韦薇表示认罪伏法,但兰某不服上诉。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查明了二人的犯罪事实后,驳回了兰某的上诉,维持宜州市法院的判决。 作者:李乔 黄庆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