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带来恶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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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3: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市民与法”有奖征文 “是公了,还是私了?”在街头巷尾发生纠纷时,人们常听到这样的问话。私了演绎了一幕幕的私了悲剧。我亲历的三件事说明了这一点。 3年多前,分居在莆田乡下的妻子因祖屋宅地纠纷与邻居王某吵架,对方追至家中把妻 去年底,我知道私了的结果解决不了此案,便请教律师重新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才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今年二月,新婚不久的侄儿去县城打工,留侄媳妇在家。一天傍晚,她在村后山坡被同村的陈某强暴了。事后,侄媳妇忍辱向家人说了。因为陈某的大哥在村里当干部,一家人在一起商量了半天,考虑到我侄媳妇才刚结婚不久,为了声誉,也为了我哥哥一家人在村里能站得住脚,大家决定背地里找陈某交涉。陈某愿拿500元私了。之后,只要我侄儿一不在,陈某便寻找机会找侄媳妇的麻烦,粗言秽语甚至公开动手调戏,我侄儿看不过,拿刀把对方砍了三刀,虽然没有伤到要害,但陈某在村里当干部的大哥偏袒,硬是叫我们赔他1000元,因为我侄媳妇的事已过几个月,又没留下凭据,只有哑巴吃黄连了。 “私了”容易给违法犯罪分子一种错觉,似乎犯罪可以无所顾忌。于是,有的人就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到头来不能自拔。我妻弟的儿子因盗窃被判7年的时候,他母亲得了这条教训。 上个月被判后我特地赶去探望他,他就是这样对我陈述的: “我15岁开始偷盗,被发现后,我父亲就带着钱和我本人,到失主门上赔礼,赔偿,一一私了。于是,我想只要肯花钱,态度好,人家会原谅我的。所以,我越偷胆子越大,结果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可事到如今,已不可收拾,是私了害了我啊……” 妻侄3年盗窃作案10多次,价值5万多元,他不满16岁时作案被发现而私了就有5次。在法庭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时,坐在旁听席上的我妻弟眼泪盈眶:“这都是我以钱买法,将法律视为儿戏的恶果。”亚涛 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厦门晚报主办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