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不全输了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5:2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最近,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的师某,因向客户兑付1000多公斤菜油时手续不全,打官司时证据不足,只好吞下败诉的苦果。 2000年5月,粮油零售商向某在师某的油厂兑换菜油3953.5公斤,约定可以随时提取。同时还约定,由向某在自己的门市部代师某随时向农户兑付兑换的菜油。2001年5月23日,向某又在师某处兑换菜油927公斤,亦可随时提取。 2002年3月20日、5月12日和9月24日,师某分别各送两铁桶菜油计1079.75公斤给向某。因为对方是老客户,师某就单方面在向某第二份取油卡存根上作了记载,没有在上面作兑付菜油记录。到了2002年10月,向某第一份取油卡上的菜油已全部取完,第二份取油卡还剩229.1公斤。 今年6月20日,向某把她代师某向农户兑付的菜油进行了累计,数额为1200余公斤。师某二话没说,就打了一张欠条给向某。没过几天,向某要求师某兑付她第二份取油卡上未取的菜油和代师某向农户兑付的菜油,共计1430.15公斤。师某认为他2002年间送的这6桶菜油相抵之后,尚欠向某一些菜油。于是,双方就产生了纠纷。8月15日,向某便把师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两次在师某的油厂兑换菜油,双方是兑换合同关系。向某代师某向农户兑付菜油,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这些合同都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师某和向某之间存在着两份兑换合同和一份委托合同同时履行的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师某有证明这些菜油是履行第二份兑换合同或委托合同的义务。师某2002年间3天送6铁桶菜油虽然属实,但师某当时仅在向某第二份取油卡存根上作记载,没有在向某持有的第二份取油卡上作兑付菜油记录,不能认定这些菜油是兑付第二份取油卡的菜油。而向某将她代师某向农户兑付的菜油累计后,师某又出具了欠条,对欠菜油的事实予以认可。因此,也不能认定这些菜油是抵付向某代他向农户兑付的菜油。由于师某交付这些菜油时手续不齐全,现在举出的证据不能让这1000多公斤菜油抵消向某的诉讼请求。于是,法院依法作出了限师某及时兑付向某第二份取油卡结存的菜油和代师某向农户兑付菜油的判决。 张辉煌骆玉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