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走穴致患者伤残 事故医院今天被判赔6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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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邱伟)今天上午10时30分,律师卓小勤从丰台法院的法官手里接过了一份获赔65万余元的判决书。判决书上写道:北京市东管头投资管理公司丽泽医院的医疗行为及医院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过失与不当,故对侯照坤目前的不良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2000年3月,被确诊为第四脑室胆脂瘤的侯照坤来到北京寻求手术治疗,他慕名找到301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薛大夫。侯照坤的起诉书上说,在让薛大夫检查过病情后,侯照坤恳请 3月11日下午,侯照坤进了手术室。晚上9时,下了手术台的侯照坤处于昏迷之中。直到次日早上医师上班查房时,才用救护车将侯照坤送到另一家大医院做CT检查。上午9时检查结果出来:侯照坤已大面积颅内出血,必须立即做开颅减压术。侯照坤被送回丽泽医院后,院方临时请来麻醉师并通知薛大夫为病人做二次手术。 可就在医生将侯照坤的颅骨打开后,手术室的灯光全部熄灭,手术用的电动器械也停了下来。医院紧急联系供电局才得知是事故断电。情急之中,侯照坤的家属跳上医院的救护车上街去买发电机。12时15分,家属掏光身上的5000元钱还不够,最后押下一人在商店后,终于抬着发电机匆忙赶往医院。12时45分,就在发电机接线安装时,电也来了,手术继续进行到13时30分结束,医院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书。卓小勤告诉记者,正规医院一般是双路电,并且备有发电设备。一旦停电,医院能立即启动发电设备及时供电。 在第二次手术后,侯照坤一直昏迷了5个月。后来侯的家属与丽泽医院达成协议,转到海军总医院做第三次手术,这次术后侯照坤意识才恢复,但左侧肢体瘫痪并出现失语。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认为,丽泽医院延误了诊断及治疗,突然停电对手术的质量、时间和效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存在其他严重缺陷,其医疗及医院管理行为存在明显过失与不当。侯照坤本人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 |